車輛買賣民眾須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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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買賣一定要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在未辦理過戶前,因車籍登記資料未異動,仍向原車主核課使用牌照稅、燃料費及各項違章罰鍰。

 

為釐清新、舊車主之權益及責任歸屬,車輛買賣切記要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107-04-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