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地址異動,請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手續,以利使用牌照稅單送達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未居住戶籍地,欲增設通信地或變更就業處所,可攜帶身分證、印章及行照申請變更;若公司行號營業地址變更,應攜帶經濟部核准變更營業地址函文、行車執照、公司章、負責人印章、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及強制保險卡等相關資料,申辦車輛地址變更手續,以免牌照稅開徵收不到稅單產生困擾。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該局及員林、北斗分局均有代收地址異動申請書服務,再轉送監理機關申辦變更。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陳 開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0

更新日期:107-04-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