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牌照稅開徵了,總局及中壢分局中午不打烊,下午延時服務至6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7年自用車輛及機車全期、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了!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止,請車主記得如期繳納。若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稅單已陸續於107年3月中旬寄出,未收到稅單的民眾,可於正常上班時間向該局以電話申請補單或親至該局補發稅單,該局的總局及中壢分局亦於開徵期間(3月26日起至5月4日止)中午午休不打烊及下午延時服務至6點,提供民眾補單、查詢及變更寄送地址等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9至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更新日期:107-03-3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