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03/27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人、機關、團體或個人書立收到票據所出具之收據,不論收到票據原因為何及有無載明票面金額,只要於收據上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均免貼用印花稅票。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惠萍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300 更新日期:107-03-2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