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7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07年4月1日至同年4月30日。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預計於3月21日寄送開徵繳款書予各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者,請於繳納期限前向該局或駐監理機關服務人員申請補發並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至726或721、722、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3-13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