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寄存通知單的民眾 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繳款書並如期繳納逾期將移送執行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地價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日前委託郵局以雙掛號寄發催繳繳款書,民眾若發現家門口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或是收到稅務局寄發的寄存通知單,請儘速至戶籍所在地的郵局領取繳款書,或至稅務局(分局)開立繳款書,並如期繳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寄存在郵局的繳款書,郵局會保存3個月,即使納稅義務人不去領取,從寄存那天開始即生合法送達效力,過了繳納期限30天仍未繳納,即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無法確定自己是否仍有稅捐尚未繳納,可電洽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由專人為您查詢。

更新日期:107-03-13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