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判決書確定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免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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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非由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故不具備契約性質,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嘉峰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201

 

更新日期:107-03-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