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贈與非出售應無土增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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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贈與移轉並非出售,不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故二親等親屬間土地移轉,如經查有事證,顯示該買賣土地行為確屬贈與移轉並非出售,應無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之適用。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防止二親等親屬實際上為贈與移轉,卻假藉買賣方式移轉,將加強查核,以杜逃漏。 若仍有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