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家中有不堪使用的車輛,未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廢,以致於每年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每年都須繳納使用牌照稅,而且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不堪使用車輛愈早辦理車輛報廢,繳納牌照稅愈少,民眾如有不堪使用車輛,請儘速辦理報廢,溢繳稅款還會主動退還,也可減輕每年稅金負擔。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107-03-0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