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或診所前擺設機動遊樂設施,也要辦理登記及代徵繳納娛樂稅哦!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龍井區有位民眾來電詢問,想以寄檯方式在超市前擺設電動玩具及娃娃機,是否應代徵報繳娛樂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業者以寄檯方式在便利商店、雜貨店、小吃店、超市、藥局等商號或診所前擺設電動玩具、娃娃機、電動彈珠台、搖搖馬等機動遊樂設施,雖檯數不多,營業額微小,仍應於開業前至本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本局提醒業者,娛樂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出價娛樂的消費者,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的業者或舉辦娛樂活動之人代徵。娛樂稅採輕稅重罰,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娛樂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轉分機401、40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3-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