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各類醫療收據可申請網路申報彙總繳納印花稅,省時又方便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應依規定貼繳金額千分之四印花稅,各類醫院、診所收取的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及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收據,均應貼用印花稅票,如金額巨大且數量甚多,不方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該局說明,按醫療法第22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各類醫院如牙醫、醫學美容等診所,開立不屬於全民健保給付項目範圍等自費大額收據(如掛號費、牙齒美白、齒列矯正、植牙、鑲牙、醫學美容等)甚多,往往因工作人員忙碌疏忽,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經就醫民眾檢舉,或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時為國稅局查獲,因而遭受補稅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印花稅票漏貼、漏銷花,或收據太多不便貼花,各醫院、診所可就近至該局或民雄分局申辦印花稅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後,只要至該局網站(http://www.cyhtax.gov.tw)申請帳號核准,即可辦理網路申報,非常便利。   如您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3-02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