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菸酒稅廠商誠實納稅,訂定輔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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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本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將自107年4月1日開始,為落實愛心辦稅原則,該項作業輔導期間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日,並將菸酒稅常見的違章情事整理成「菸酒稅違失態樣檢查表」及「菸酒稅廠商各項申報書表自我檢查表」供廠商自我檢視,若自行發現有違反規定或短、漏報菸酒稅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即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之案件,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前述檢查表可洽該所索取,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銷售稅股蕭景州
電話:04-8332100轉分機331

更新日期:107-03-02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