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須在繳納期間屆滿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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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買賣移轉土地時,原本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檢附建物證明文件(即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勘測成果圖等)及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申明書,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朱永鴻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6

更新日期:107-02-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