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人士請注意,自107年起,車主如有欠地方稅的情形,愛車將被查扣!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以下簡稱桃園分署)發揮跨機關合作機制,自107年起,共同運用交通局停車管理資訊系統,查緝欠稅人車輛行蹤。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車主如有欠繳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之情形時,只要車主將車輛停放在本市的路邊收費停車格或公有停車場,收費人員於開立停車費單時將車號輸入,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即刻自動將車輛停放地點通報桃園分署,桃園分署一接獲通知隨即前往現場強制查扣車輛,俟車主繳清欠稅始發還車輛;若無法一時繳清欠稅,尚可向桃園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如拒繳欠稅,車輛除被移置至拖吊場停放外,還會被拍賣以抵償欠稅,又如不足額清償,桃園分署進一步拍賣欠稅人的不動產。提醒注意呦!截至目前,被拖吊的車輛已有7部,車主請勿心存僥倖!

倘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0800-316969免費電話或專線03-336-1402,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2-1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