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免辦理土地移轉增值稅申報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王先生來電詢問近日從法院拍賣取得土地,是否應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稅務局說明,民眾從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法院會逕自發函通報稅捐機關核算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及查詢是否欠繳地價稅,並自拍賣價款中扣繳,故免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但須持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至土地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是否欠繳工程受益費,如有欠繳,需繳清欠費款才可至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2-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