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打工要小心,小心防範被虛報薪資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寒假期間,莘莘學子經常會爭取打工機會,打工同學應注意,切勿將身分證件或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領取工資時要詳細核對印領清冊金額與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亦不可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避免被不肖公司行號虛報薪資,成為逃漏稅工具。
  本局說明,每年寒暑假係學生最重要的打工期,許多學生在未有警覺及防備之下,將身分證明文件或印章提供他人使用,次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或收到稽徵機關綜合所得稅核定補稅通知時,才發現被虛報薪資。倘民眾發現薪資所得被虛報,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在他單位工作證明、在學、服役或出國等證明文件)向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本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勿為節省稅捐而虛報薪資,倘經查獲違章情事,除補徵稅額外,將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本局表示,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白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81 

更新日期:107-02-05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