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印花稅可向稅務局開立繳款書或上網申請並列印繳款書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民眾詢問,承攬契約之應納印花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要怎麼繳納印花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

 

  稅務局說明,有很多納稅義務人於簽訂各項工程承攬契據時,喜歡以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印花稅,如遇到應稅憑證金額巨大時,容易造成稅票貼用過多,或產生漏未註銷或註銷印花稅票不合規定而遭受處罰之情事。

 

  稅務局指出,若應繳印花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開給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上網申請以網路申報,即可自行上網列印「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黏貼於應稅憑證上即完成納稅手續,節省往返奔波時間,省時又方便。

  納稅義務人如對印花稅之繳納有任何疑義或想進一步瞭解印花稅相關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稅務局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2-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