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房屋稅籍清查作業開始囉!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健全房屋稅籍正確性,自2月起至11月底將展開例行性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清查重點主要包括自住房屋出租、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減免稅房屋、新(增、改)建未設立房屋稅籍房屋進行清查。清查期間為防止不肖人士假冒稅務人員,地方稅務局清查人員實施查核工作時會出示職員證,屆時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並配合辦理,若有造成不便之處,亦請民眾見諒。
   該局提醒民眾新、增、改建房屋或變更使用情形,請記得於房屋建造完成或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更新日期:107-01-29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