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設電梯供家中行動不便長者使用,仍需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民眾反映因家中有行動不便之長者而裝設電梯供其使用,房屋稅卻因此而增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自家房屋中裝設電梯,該電梯係屬附著於房屋之設備,且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依法應課徵房屋稅。稅務局進一步指出,若屬工廠附設之電梯,其用途以製造產品過程中運送產品為限,因其係供作運送產品之用,為製造產品工程中必需之設備,免予併入課徵房屋稅。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以上網至該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7-01-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