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有重複繳納稅捐者稅務局將主動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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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為加強服務品質,該局對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經電腦銷號後而發現有重複繳納者會主動退稅,納稅人無需另行申請。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應先抵繳其積欠並通知納稅義務人。因此,在辦理退稅作業時,該局會先查明納稅人有無欠稅未繳;如經查明確有欠稅時,則先辦理抵繳,同時產出「退稅抵繳證明書」及「退稅抵繳通知書」,抵繳後如尚有餘額則併同退稅支票以掛號郵寄給受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