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款書可申請寄送至通訊地址唷!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為每年5月份開徵,有關寄送房屋稅繳款書地址不侷限於繳納房屋坐落處,民眾可臨櫃或透過網路、免郵資服務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繳款書通訊地址變更喔!本市房屋可透過下列多元管道申請:

一、網路線上申請(http://www.tytax.gov.tw/core/e_service/lineindex.php?Kind=7)

二、本(分)局臨櫃申請

三、本市各戶政事務所申請(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

四、就近至龜山、八德、平鎮、觀音、大園、新屋、龍潭、復興區公所稅務服務櫃臺服務時間內申請。

五、房屋稅繳款書免郵資服務

以上如為櫃臺申請者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非本人申請請攜帶委託書及委託人、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稅務局提醒您,如欲申請變更房屋稅繳款書通訊地址,請於今年3月底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5月份房屋稅開徵時繳款書即可送達至您申請的通訊地址,且申請一次即適用每年房屋稅開徵,不用再提出申請喔。

附件

更新日期:107-01-15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