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申請自用住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每年地價稅開徵時,屏東縣政府稅局潮州分局都會接獲一些民眾反應,購買土地係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因疏忽逾期申請或不知道要提出申請,而多繳地價稅,為維護民眾權益,當納稅義務人或地政士至本分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時,均輔導於申報書第14欄勾選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以簡化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流程。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

 

 

更新日期:107-01-1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