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起使用牌照稅於監理站臨櫃業務由稅務局收回自徵!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7年1月1日起,將原委託新竹區監理所臨櫃代徵使用牌照稅工作,由該局正式收回自行辦理。

該局說明,為求無縫接軌,已於106年10月2日在本市之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中壢監理站派駐人員辦理使用牌照稅免稅、退稅及違章查詢等業務,並自106年12月15日增加辦理汽、機車異動櫃臺分別開立使用牌照稅稅單業務。

明(107)年1月1日起在監理站之使用牌照稅臨櫃業務將全部由該局自行辦理,並將提供更專業完善的稅務服務;入駐監理站辦公,形同增加2個小型稅務分局,大幅減少民眾往返監理站及稅務局洽公時間,民眾在監理站辦完車籍異動後,可立即至本局服務櫃臺辦理退稅、免稅、補發稅單;也提供民眾多項便民服務措施,如受理更改稅單地址、委託轉帳納稅、繳納證明及地方稅諮詢服務等,民眾洽公更便利。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5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更新日期:107-01-0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