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提供使用電子(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案件跨區完稅(查欠)服務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貫徹實施便民服務,自即日起,對納稅義務人及其代理人或報稅代理人(以下簡稱申報人)運用網際網路傳輸不動產移轉資料向本局申報土地增值稅案件,提供總、分局跨區完稅(查欠)服務,受理跨區完稅(查欠)條件如下: 使用電子(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案件。 申報書各項欄位皆正確且附件齊全(契約書正本及雙方蓋印章之土地增值稅申報書除外)。 每一申報人每日受理5件以內。 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或不課徵證明書自本局匯出後30日內完成完稅(查欠)作業,惟免稅(不課徵)案件仍受限申報日起第45日期間規定。

更新日期:106-12-28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