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各式憑單無紙化作業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為節能減紙並簡化稅政,推動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106年各式憑單同時符合下列2項條件即可適用: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7年1月31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該分局提醒,利用各類所得憑單電子申報系統(IMX)網路申報者,只要於資料建檔之「憑單填發方式整批設定」項下勾選憑單填發方式為「免填發」就可完成。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 李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分機200

更新日期:106-12-07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