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於接獲退稅支票時,請儘速向銀行兌領,以免因遺失或超過兌領期限,致無法兌領。
該局特別提醒!退稅支票均會以雙掛號寄送退稅人,若逾發票日一年未兌領,稅捐機關必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繳庫,退稅款一經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手續較為繁瑣;該局呼籲納稅人多加運用自己的存摺辦理直撥退稅,使徵納雙方互利又簡便。對於以上內容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更新日期:106-12-0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