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土地要繳多少稅?財政部「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告訴你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實施以來,仍有民眾對於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是否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感到困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強調因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時已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即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所以不會有重複課稅的情形。

  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實施,財政部已於稅務入口網網站設置「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針對不動產移轉(包括買賣、贈與、繼承)案件,提供買賣房地可能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綜合所得稅(包含新制房地合一所得及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等稅目線上試算稅額服務,只要於指定欄位輸入資料,即可計算相關稅額,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稅務局陳進雄局長表示,因房地買賣過程涉及多種稅目,建議民眾可先於「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瞭解申辦流程、進行稅額試算。民眾如對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主管機關(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洽詢;如對土地移轉時核課的土地增值稅有任何疑問,則可撥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11-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