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稅捐處延時服務至晚上7點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訊】106年地價稅繳納期間即將結束,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為便利民眾補單,該處及所屬分處於11月30日(星期四)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7時,民眾可多加利用。

   該處表示,沒有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的民眾,可撥打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服務專線(02)2745-5880,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電話(02)8952-8200、0800-580739,或就近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該處進一步表示,民眾亦可利用已註冊之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https://net.tax.nat.gov.tw)「地價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線上查繳稅。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單筆2萬元以下之稅單另可於106年12月2日前,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後於超商櫃檯繳納。

撰 搞 人:企劃服務科股長 劉恩璇 電話:8952-8111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股長 賴香君 電話:8952-8130

更新日期:106-11-23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