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診您的106年地價稅繳款書~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截止,請您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地價稅的計徵,係按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稅總額合併後,依其適用稅率計徵應納稅額,今年的地價係按105年1月1日申報之地價計徵,而適用稅率則依土地使用情形而有不同,地價稅額計算方式如下列(詳細計算公式請見繳款書背面):

1.一般土地:(課稅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稅率為10‰至55‰。

2.自用住宅用地:課稅地價×2‰。

3.工(礦)業用地等:課稅地價×10‰。

4.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地價×6‰。

5.公有土地:課稅地價×10‰。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請檢視繳款書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地址、課稅土地、面積及稅地種類等是否正確,若名下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等規定,而繳款書上「稅地種類」只有「一般土地」欄位有登載面積、地價及稅額,表示尚未申請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請透過書面或網站提出申請,經審核如符合相關規定,即可自107年起適用,千萬不要讓權益睡著了。另為協助因105年公告地價調漲致繳納本年度地價稅有困難之民眾,特訂定「桃園市一○六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民眾如有符合該作業原則規定者,得於106年11月30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於本局網站地價稅開徵專區點選下載。

若對本市地價稅繳款書上記載事項有疑問或不明瞭地方,或未收到繳款書申請補發本年地價稅繳款書或課稅明細表等,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詢問或申請補發,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另該局自10月23日起至12月8日提供中午不打烊及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延至下午6時之便民服務,請多多利用。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2372-2377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7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更新日期:106-11-03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