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賦稅人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為落實公平課稅、保障賦稅人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保法共有5大重點: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公平合理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及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因應該法之施行,該局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3名,受理納稅人的申訴或陳情。

  為協助本市市民瞭解納保法相關訊息,該局已於官方網站(www.tax.taichung.gov.tw/)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專區」,提供法條內容、懶人包、影片等資訊,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聯繫方式也公開於專區,民眾可直接上網查詢。此外該局透過租稅講習、宣導活動等多種管道廣為宣導納保法相關訊息,迄今已辦理逾百場講習及活動。

  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納保法相關規定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至該局網站專區查詢,亦可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10-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