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退稅迅速安全又方便!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7/10/16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故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在尚未至地政機關完成移轉登記前,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書面向稅捐機關申請撤回,並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加速退稅時效,申請退稅時一併提供存摺封面影本,退稅款可直接撥入存款帳戶,既迅速又簡便。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承辦員:朱永鴻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6 更新日期:106-10-1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