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太近日來電詢問: 「為何自家房屋屋齡已超過30年之久還需繳納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常誤以為老舊房屋只要蓋好經過一定年期以上就可以免徵房屋稅,實則不然,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除了房屋總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且為住家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外(目前基隆市免徵房屋稅標準:101,000元),其餘非住家使用,如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縱使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仍須依該房屋使用情形按其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課徵與否與房屋屋齡並無直接關係,並不是以屋齡來判斷是否須繳交房屋稅,主要視該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更新日期:106-10-13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