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繼承之土地無減徵40%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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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經重劃後之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時,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土地因繼承原因而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繼承土地於再移轉時,是以繼承開始土地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之基礎,其土地增值稅已獲減輕。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土地重劃後,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24331888分機715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106-10-13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