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的農地應由權利人或義務人於規定期限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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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拍農地於拍定移轉時,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者,權利人或義務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法拍農地屬無須申報案件,權利人或義務人一方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邱盟淑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5

更新日期:106-10-0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