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 開業前應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娛樂稅法規定,凡經常提供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都要在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該局進一步指出,在自家騎樓下擺設投幣式電動搖搖馬、娃娃選物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卡拉OK等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者,每月營業額雖然不多,開業前也要先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如尚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周佳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5

更新日期:106-10-0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