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土地移轉時,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信託財產之土地移轉時,視不同情況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將有不同。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移轉為受託人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外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則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10-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