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8月起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列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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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新竹市稅務局已自8月1日起全面清查企業或金融機構因併購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如果土地的所有權有異動的情形,將會被追補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企業或金融機構因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移轉土地,申請依企業併購法記存土地增值稅經核准後,稅務局會每年定期清查土地有無再移轉情形,一旦查獲有移轉情形,將立即追補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土地若因信託而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名下,亦屬「再移轉」,仍會被追補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8-30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