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9月起全面清查社福及私校受贈土地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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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稅務局自9月1日起全面清查財團法人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接受私人捐贈土地並經核准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如果清查發現受贈土地有未按捐贈目的使用的情形,將會被補稅及處罰。
  稅務局表示,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接受私人捐贈之土地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經核准後,稅務局每年會與衛福部、教育部及社會處等主管機關共同清查受贈土地使用是否符合捐贈目的、設立宗旨及土地收益是否全部用於各該事業等項目,如查獲有不符規定之情形,除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外,並將處2倍之罰鍰。
  該局表示曾有某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因未按捐贈目的使用,而被補稅與處罰,故特別提醒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對受贈土地的使用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定。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9-12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