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月,節稅月!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9月是學校開學季,家中有莘莘學子的家長最近應該都忙著準備小孩開學事宜,高中、大學的學費可能都是一筆大額開銷。建議你可以這樣做,也許能合法節稅省下一筆稅額來補貼甚至支付全額學費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開徵期間為每年11月份,其稅率分為:1.一般稅率: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2.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3.工業用地稅率:千分之十、4.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千分之六,其中一般稅率與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足足相差4倍以上,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如下,只要符合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適用。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土地上之建築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
4.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該處呼籲,今年剛買新房子或去年度地價稅稅單上「稅地種類」是歸類在「一般土地」者,符合以上條件,請務必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當年度始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期開始適用。

更新日期:106-09-13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