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興辦之幼兒園得免徵房屋稅喔!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7/09/18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團法人興辦並經立案的私立幼兒園,其所有供園舍、辦公、員工宿舍使用的房屋,可免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說明,除財團法人興辦私立幼兒園外,各級政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第1項規定委託公益性質法人興辦之非營利幼兒園,亦可適用。但委託機關如有收取租金、權利金等收益情形時,則不得免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6 更新日期:106-09-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