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房屋須報繳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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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課徵贈與稅,若贈與土地,亦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那贈與房屋要繳契稅嗎?
該局說明,契稅係就房屋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取得所有權者之契價課稅,並無夫妻間贈與房屋免徵之規定,故夫妻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依規定報繳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6

更新日期:106-09-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