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10月開徵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06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落實便民服務,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民眾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使用牌照稅:
1.長期約定轉帳
2.電話語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3.網際網路﹝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4.自動櫃員機轉帳
5.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0K來來等4大便利商店(限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
6.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上列繳稅方式,除信用卡是否須支付服務費須洽各發卡機構外,
其餘均免手續費,請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林鳳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106-09-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