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倒數計時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即可按千分之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上的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無出租或供營業之住宅用地(部分出租營業可按比例適用),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以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為限,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明年才能適用,請把握時間,以節省荷包。

  如果您對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上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9-2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