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申請按10‰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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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是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經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並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是自有自用或出租給他人,都可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不累進課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係採累進稅率課徵,按10‰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與一般土地採用累進稅率10‰~55‰計算,稅額相差甚大。民眾如有符合相關要件之工業用地尚未申請者,請於9月22日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如果逾期申請,就只能從申請的次年起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更新日期:106-09-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