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案件選案查核作業即將展開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集團企業為降低集團總稅負,利用不同國家之租稅制度,進行租稅規劃,或藉由國內各關係企業間實質稅率之差異,進行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減少或規避我國納稅義務,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逃漏,本局仍將持續選查具有不合營業常規安排之移轉訂價案件。
  本局進一步表示,106年9月底前,將就轄區內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辦理移轉訂價案件選案作業。除了營利事業申報及其他課稅資料外,今年另將利用外部大數據資料庫,鎖定具高移轉訂價風險之案件,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若營利事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能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一、申報之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率等低於同業。
二、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之利潤與集團內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三、與設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四、與享有租稅優惠之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五、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之資料,或未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或其他文據。
六、其他以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本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因一時疏忽、遺漏而有未依移轉訂價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情事者,請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更正申報並自動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因違反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而補稅受罰。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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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6-09-29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