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不動產應按協議時價值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7/08/14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持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千分之ㄧ貼用印花稅票。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嘉峰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201 更新日期:106-08-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06-08-28106-08-28106-08-28106-08-2810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