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申辦地價稅案件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減少民眾往返奔波稅務機關與他單位間之時間,並配合內政部推動「全面免附地籍謄本服務」,落實地籍謄本減量政策,民眾至該局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各項減免申請(含巷道減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免…等),可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該局表示,民眾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或減免稅地案件時,如未攜帶戶口名簿或所有權狀等資料,本局將透過電子閘門主動查調戶籍及地籍謄本等資料,不再要求民眾檢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充分達到簡政便民之目標。       如民眾如想多瞭解地價稅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3620909分機811、814至817、民雄分局2260505分機111至116查詢,或上http://www.cyhtax.gov.tw/查詢。

更新日期:106-08-17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