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確定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不能扣除被繼承人負擔之重劃費用及減徵40%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最近繼承父親所有一筆重劃後的土地,再出售時可否扣除其父於土地重劃時所負擔的重劃費用及減徵40%?

  地方稅務局說明,土地移轉時,得自土地漲價總數額扣除之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應為移轉時之土地所有權人所支付。繼承原因如發生在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繼承人於辦竣繼承登記後再移轉時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被繼承人所負擔之重劃費用,自不能在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也不適用減徵40%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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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6-08-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