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房屋,仍應申報稅籍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常有民眾詢問,違章房屋又没有權狀,為何要申報稅籍繳納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之徵收,是指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換句話說,房屋不管有没有產權登記,都是課稅範圍。惟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之設立房屋稅籍及完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房屋。

該局籲請房屋所有權人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稅籍,以免權益受損或因此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處罰。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106-08-24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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