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車輛免稅係免納牌照稅而非免繳燃料費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7)月份不少民眾拿著106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提出詢問,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地方稅務局已經核准免稅了,為何還收到繳費單。該局進一步表示,領有駕照身心障礙者所有或無駕照由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准予免納每年4月份的牌照稅,不是汽車燃料使用費,請民眾特別注意。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8870001轉308-311洽詢。
承辦員:鄭瓊英  聯絡電話:04-88700011轉309

更新日期:106-08-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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